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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信·投教 | 知晓征信权益 依法理性维权(下)

来源:苏信财富公众号 时间:2024-08-26

权益之三:重建信用记录权
您的不良征信信息不会伴随终生,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后,征信报告就不再展示该不良信息。
法律依据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第16条
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 5年;超过5年的,应当予以删除。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,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,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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